離婚馬上生孩子 懷疑前妻讓他戴綠帽
2016.06.02
A姓男子與B姓前妻結婚後,兩人因個性不合,所以決定協議離婚,事後,A男得知前妻生了一對雙胞胎,推定是自己的孩子,因此希望孩子能認祖歸宗,不料,B女提出否認子女告訴,經DNA鑑定後,確認孩子並非A男親生,懷疑前妻在離婚前就通姦懷孕,因此怒告前妻妨害家庭。
檢察官調查時,A男表示,當時兩人正在協調離婚,B女沒有告知懷孕,也不曉得有外遇,離婚沒多久就生子,所以認為在離婚前,前妻就讓自己戴綠帽;但檢方調查後得知,受孕日期是在離婚之後,所以不構成妨害家庭,依不起訴處分。
法律上的妨害家庭,正確的說法是「妨害婚姻及家庭罪」,除了通姦罪之外,誘拐已婚之人,或是未成年人離家,都算是妨害家庭,可依法起訴。依通姦罪來說,是與已婚人士性行為,以前只有性器官結合,才能告成通姦罪,但近年來有特別案例,有性交行為例如口交、肛交,都可提告通姦罪;證據,是所有訴訟中最重要的關鍵,要讓檢方、法官相信,兩人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,所以必須有確實的證據,例如用過的保險套,抓姦時拍到的偷情影片等,如果兩人已通姦生子,那孩子就是最有利的證據。
此案例的女子,是在離婚後才受孕,因此不算是通姦,如果男子懷疑,女子在之前就有通姦行為,那就要在蒐集其他證據,但說實話,時間過了這麼久,要再找到證據,其實有一定的困難度喔。女子徵信全國入口網,獲選優良徵信社推薦,有多年的抓姦蒐證經驗,絕對是解決外遇問題,最好的幫手。